费孝通先生于抗战期间依据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任教时的讲义收拾而成的《生育准则》一开篇就讲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类的婚姻准则虽建立在情感与X爱的基础之上,其目的却不在于完结情感与X爱,而是为了确保有一个安稳的、育婴子孙的社会机制。因此,不同社会形态中婚姻准则的差异,归根结底是这个社会自我再生产其组成分子机制上的途径差异。
咱们我国的这种正式纳妾制,其本质上的社会作用是让妾正式成为家庭成员,在其中作为发挥母亲作用、育婴子孙的一员,其结果是妾生子和妻生子在情感联系上更加亲近,社会地位上的差异也较小。
与此相匹配的承继准则,是一种建立在内婚制基础上的承继准则。所谓内婚制就是指在必定血缘或等级范围内挑选爱人的一种婚姻规例,就好像王语嫣和慕容复表兄妹婚配那样。也就是社会发起的道德规范是一个大家族,嫡出和庶出子女均有承继权,一起承继后不分家,仍然共同劳作,保护大家族的持续存在。
如果要保证嫡出和庶出子女都有承继权,又不至于因为不公平的承继权产生太多对立,那么最直接的一个解决办法就是让嫡出和庶出子女从小在一起日子,让他们之间的社会地位差距变小,以借此培养感情。
不但正式纳妾,包括早婚和童养媳准则也是如此,也就是让年青女子打小就嫁入自家,从小对家族共同日子产生依靠,从而减小分家的可能性。
自明清以来,社会趋于安稳。虽然明清交替之际的战役极其惨烈,但实际上仅限于一小段历史之内,这与魏晋南北朝和唐后期-宋代长时间的战乱状况有本质区别。再加上美洲高产量农作物的引入,其结果是人口数量敏捷增加,可耕地资源敏捷削减。再加上中央政府对底层的办理长时间处于极端简陋粗疏的水平(所谓皇权不下县),使得乡村日子面临这样的尴尬局面:一方面,可耕地面积能扩大的程度有限;另一方面,乡村日子内部次序实际上依靠的是高度自生化的博弈,说白了,乡村常产生的占地、抢水源等触及司法权威的内容,地方官不敢管也没才能管,最多依靠几个"乡绅"调停一下,认可既成事实。这必然会逼着农民自发团结在本族大姓周围。
反过来比照西欧,一个非常风趣的现象是,自古罗马年代起,今天西欧民族的鼻祖日尔曼人就形成了所谓"欧洲婚姻形式"。凯撒大帝和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都发现了这个现象:日尔曼人主要是以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一夫一妻少子)为单位组织日子。
这种核心家庭的婚配形式,导致的结果是西欧民族相对nba官方买球app:上其它民族结婚年龄晚,生育率低,未婚、未生育女人占人口比例高。这不是工业革命之后才呈现的现象,而是自古以来如此。
欧洲这种婚配和家庭日子形式,其价值是人口增长的缓慢,但其收益则是财富数量的集中、人均可支配资源的增长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一夫一妻制下人口增长放缓这是没有问题的。人口增长放缓了,人均可支配资源也就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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